貝果與愛莎之間是否僅是純友誼

20121120日,我「聽」1完《我可能不會愛妳》時,就想打篇有關論述男女之間有無純友誼的文章,但一直心有餘而力不足,直至今日,網路上流傳一篇PanSci泛科學發佈的〈男女間沒有所謂的純友誼嗎?〉之文章,內文轉譯一篇美國期刊Scientific American(中譯為《科學人》)Men and Women Can't Be "Just Friends",文中藉由訪問88對異性大學好友,試圖去探討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。對於這項研究的本身,我別無他想2,但對於文章中的結論:「所以,男女間真的有純友誼嗎?如果我們的想法都跟女人一樣,那肯定是有。但要是我們都跟男人的思維一樣,那可能要人口大爆炸了。」我卻沒法認同。因此,趁著撰文的動力還在時,我趕緊將此文打出,也算了卻件心事。


男女之間有無純友誼一事,若用這種研究方法來尋求解釋,實在難以令人信服接受,一位朋友在轉貼此文後,在回覆中加諸註解說道:「這個論述是異性戀霸權底下的研究結果,它應該延伸研究關於男男(生理心理男)、男女(皆為同性戀)、女男(雙性戀)、男男(一方心理男、一方心理女)、女女(生理心理女)、女女(一方心理男、一方心理女)、開放性關係(第三性、性別認同障礙)、生理性別不明等等之類的研究才算是踏實。」,這回饋甚好,是啊,當觀點只以異性戀為出發點,那其他類型的交往關係就無法成立、也很難交代,因此就這樣的研究試圖去討論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,並試圖結下一論,實則誤人也難以一言以概之的說明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。


要討論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,就我個人認知上,應要從以下幾項範疇入手:

一、主流文化對情感的認知

二、對「愛情」的認知

三、對「友誼」的認知

四、人類做為雄性與雌性的本能需求認知

五、我認為男女之間是有純友誼的


以下,將分別從這五項去討論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。


一、對於情感的認知

就台灣社會環境與文化而言,說思想進步,至多進步到「認同同性戀/雙性戀」被認為是政治正確爾爾,至於實踐與主觀思維,就自身所觀所感而言,整體台灣環境就性別議題而言還難以說是進步。因此當討論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時,很容易直接以異性戀觀點去討論,也很容易以異性戀的情感去判斷「純友誼」一事,當觀點侷限於僅以異性戀角度來看待此問題時,人們很常用「愛情」來判斷男女之間的關係是否為純友誼,但這是有問題的;若無法認知感情、愛情也能發生在同性、雙性、多重性上,那討論本身就已無法釐清事實。


例如,當討論一對男性朋友是否為純友誼時,若其中一人是同性戀者、一人是異性戀者,而同性戀者男性喜歡異性戀者男性,因世俗眼光、異性戀霸權的壓迫下,同性戀者男性只能與異性戀者男性於相處時表現出像哥們的樣子,那這對男性友人之間是純友誼嗎?若照異性戀觀點來看,這應該不是純友誼吧?但這是「男男之間是否有純友誼」時的討論。


因此,當問題是「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」時,若僅以異性戀角度出發,一位女性異性戀者與一位男性同性戀者若是好朋友,那這就是所謂的純友誼啦。但女性異性戀者就不會與男性同性戀者變成情人嗎?這還是很難講,很多同性戀者在還沒喜歡上同性時,還不知道自己是同性戀者,同理,同性戀者在還沒喜歡上異性戀者時,也無法知道自己是雙性戀者或異性戀者。我就曾聽過男性零號與女性T在一起的事,那這要認定為同性戀、異性戀還是雙性、其他種性?


「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」,若無法跳脫異性戀觀點,終究無法釐清事實,在這一環節的論述中,我想說的是,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應跳脫異性戀觀點,加入同性、雙性、多重性來談,這樣一來,問題該進化為「具愛情發展可能性的兩人之間是否有純友誼」。


二、對「愛情」的認知

一般而言,當今台灣社會對「愛情」的意識形態以「浪漫愛」為主流,何謂「浪漫愛」,社會學家A. Giddens在其《親密關係的轉變》一書中,〈浪漫愛與其他依戀〉篇幅中提及到「浪漫愛只在特定文化中存在,而且其特色因文化而異。在前現代的歐洲,大部分婚姻的結盟不是以彼此的性吸引力為基礎,而是以經濟情況為考量。對窮人而言,婚姻只是組織耕作勞力的手段;不止不休賣力工作的生活是很難培養性的熱情的。浪漫愛往往被認為是立即的吸引─『一見鍾情』。不過,霎時的吸引固然是浪漫愛的一部份,卻和那種激情之愛所引發的性/慾衝動截然有別。所謂的『第一眼』是一種溝通的姿態,是對另一人的特質的直覺認知。這是一個被某人吸引的過程,而這個人據說可以使你的人生『完滿』。」(周素鳳譯,200142-44)。


在了解所謂的「愛情」是具有意識形態之後,就能知道「純友誼」這檔事是建立在具有浪漫愛的意識形態之下,也就是說現代人的愛情價值觀被建構後,再建構出「純友誼」的價值觀,因此何謂「純友誼」?


就我所認知而言,「純友誼」表示著不具普遍價值觀而言該有的愛情行為,例如情侶之間才有的相處行為:動情、互訴情話、接吻、撫摸、性行為……等,只要有了這些情侶「才該」有的行為,就表示並非「純友誼」,甚至,再保守一點,牽手、擁抱、關心、送禮……等行為,就某些人而言也非「純友誼」的行為。


因此,當對「愛情」的認知建構出對「純友誼」的範疇時,要討論純友誼,就該問問自己或對方,妳/你的「純友誼」是怎樣的純友誼?還是侯友宜


對「愛情」的認知會影響對「純友誼」的認知,再而言,當兩人對「愛情」的價值觀不一樣時,「純友誼」又怎能輕易被以普世價值觀侃侃而談呢?若不重視這環節的話,「男女之間是否有純友誼」就該被質疑,是哪種「純友誼」?你/妳認為的「純友誼」?還是我認為的「純友誼」?還是一般大眾認為的「純友誼」?一般大眾又是指誰?異性戀者?同性戀者?雙性戀者?當母親的?當父親的?當爺爺的?當奶奶的?


別忘了,這些人對「純友誼」的認知,是由具意識形態的愛情價值觀再建構而成的。


三、對「友誼」的認知

談完具意識形態的愛情價值觀建構而成的「純友誼」後,撇開愛情價值觀,來單純討論對「友誼」的認知。


怎樣才算「友誼」?是李大仁說的那句經典台詞嗎?「朋友就是可以一起高興、一起難過,犯了錯可以立即糾正的人。」;還是我朋友說的:「真正的朋友就算長時間不連絡,一見面也能聊得很開心。」;還是藝人被問緋聞時,回答裡所說的:「我們只是好朋友。」



每個人對「友誼」的認知都不盡相同,有人在認識好幾十年後,才用一件事認清一個人,那這能否定掉兩人曾有過的「友誼」嗎?又或者,曾經志同道合、無話不談的朋友,因一方的轉變而志不同、話不投機,就能否決掉曾經的「友誼」嗎?大部分的人都曾說過「我們一定要當永遠的朋友」或是「我們永遠都是好朋友」之類的話,但説過類似這些話的人,真的在不斷前進的人生當中,一直都是好朋友嗎?還是口頭上說是好朋友,但實質上已名存實亡了呢?


我並不否定有永遠的好朋友,但我要面對的是也有可能有「階段性的好朋友」。



友誼不是個永恆狀態,而是個因眾多因素而不斷改變的有機狀態,只是這友誼的改變,是趨近於更好或更壞而已。


在這認知下,「友誼」本身就充滿討論,所謂的友誼並不像漫畫、電影中如此浪漫,而這樣的「友誼」認知放在「具愛情發展可能性的兩人之間是否有具共識的純友誼」之上,我認為也同樣該是屬於有機的變化狀態。


四、人類做為雄/雌性的本能需求認知3

在個別談完對「愛情」與「友誼」的認知後,我要談有關人類肉體需求的部份。


人類肉體的需求,廣義而分不外乎「向內供應」與「向外發洩」,例如進食就有著「向內供應」與「向外發洩」的道理,而性慾部份也不過如此。當人類屬於需繁衍才能延續物種存在的生物時,許多因繁衍需求而延伸的性慾行為,出自於人類做為一物種而擁有的自發性行為,因此當人對喜歡的人產生情誼時,也同時產有情慾行為。「情慾」不要只膚淺的認為是性愛之事,母親對幼兒的親吻、擁抱是種因情誼而造就的情感慾望行為,對傷心難過的朋友想要給予個擁抱安慰,也是因情誼而造就的情感慾望行為。


因情誼而造就的情感慾望行為,更加熱切發生在產生情誼的人與人之間,不論是何種情感,都會有之,只是實際表現的方式因人而異、因文化而異、因規範不同而異而已,因此西方人見面時可能互親臉頰、彼此擁抱,東方人見面時可能是握手、打招呼,而這些不外乎只是因情誼而造就的情慾行為。


就這認知下,「具愛情發展可能性的兩人之間是否有具共識的純友誼」其因情誼而造就的情感慾望行為,就算是發生性行為,又怎能因價值觀問題就否定掉這之間可能存在的純友誼呢?


翻譯成白話文就是:「一對朋友因兩人情感深厚進而發生性關係,但這是他/她們的價值觀都能接受的事,而這樣的友情關係,能因此不被稱作純友誼嗎?」


再簡單舉例來說,打炮的朋友(俗稱炮友),若其情感建立在具共識的友誼之上,因感情不錯,選擇多發生一項性行為,那他/她們不也是純友誼嗎?(對我而言,這樣發展出來的性行為得建立在不傷害、不辜負他/她人為前提)


因此就情感慾望部份而言,就算發生了性關係也無法否定「具愛情發展可能性的兩人之間是能有具共識的純友誼」。


五、我認為男女之間是有純友誼的

最後,我要講的就是「男女之間是能有純友誼」的。我的論點建立在「具愛情發展可能性的兩人之間是能有具共識的純友誼,而這純友誼並非永恆狀態,而是有機的趨近於好或壞的變化狀態。


簡言之,當無法認同情感是具有異性、同性、雙性、多重性等特質時,很難做到「男女之間能有純友誼」;當無法理解當今「愛情」是以「浪漫愛」的意識形態建構而成時,很難做到「男女之間能有純友誼」;當無法認為「友誼」是屬於有機的變化狀態時,很難理解「男女之間能有純友誼」;當無法搞懂「因情誼而造就的情感慾望行為」時,很難了解我所說的「男女之間能有純友誼」。


但其實男女之間的純友誼也沒那麼複雜,就在於價值觀而已,認為朋友是什麼,感情又是什麼,自然而然就會相信「男女之間有純友誼」,就算產生動情,也能理性了解那並非是愛情,當然,動情也是能發展愛情的開端之一,而因此往情人發展當然能成為情人,但若雙方都「真的」只想當朋友,,那當然就只能往友情方面發展。情慾是最需要被釐清的那條界線。


愛情與友情其實就這一線之隔,僅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感狀態,只要雙方能擁有共同價值觀與共識,不是情人就是朋友,差異只在於彼此要的是「『歷久彌堅』的愛情」還是「彼此陪伴的友情」罷了,而這之間的差別,也就在於那最難釐清的一線之隔,更何況,是來往的彼此都得釐清才行。


因此,如我認為愛情不只是存在於異性一樣,友情也不會只是同性獨有。所以,我認為男女之間是有純友誼的、各種性/別形式之間也是有純友誼的。


 

註解1:我是利用上班時間,在可以聽音樂的情況下,用聽的把《我可能不會愛妳》給聽完。另,我也用同方式將《甄嬛傳》聽到29集。
註解2:對於該研究的參與者與研究者付出其辛勞的過程,我非常敬佩。但就結論而言,容我撰寫此文回餽。
註解3:文中所言是指雙方取得共識、具有相同價值觀的情況下,若是強迫式、誘拐式的的性行為,則非本文所欲言及之處。


延伸閱讀:
1、《親密關係的轉變》(我沒看過,從
游美惠、林怡吟(2002),性別平等教育季刊》,〈浪漫愛的意識形態〉,第20期裡看來的)
2、民困愁城:憂鬱症、情緒管理、現代性的黑暗面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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